最新调整:这11类农机进口不予免税
近日,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注意到, 大马力轮式拖拉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自走式玉米和小麦联合收获机列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并对技术规格要求和销售业绩有了明确规定。同时,这几类农机还列入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
此外,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马铃薯联合收获机等11类农机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按照要求,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进口设备,继续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财关税〔2019〕38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执行。
同时,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及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项下的国际性展会, 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继续按照财关税〔2019〕38号文执行;2022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按本次通知执行。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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